提升“依法办事”意识 警惕上当受骗
栏目:媒体关注日期:2022-02-23作者:阅读:5463
导读: 【赵祥凤】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20年12月份,被告人池某某以能为他人办理取保候审、保险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1...
【赵祥凤】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0年12月份,被告人池某某以能为他人办理取保候审、保险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14万余元。临江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数额巨大。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已羁押人员变更强制措施需符合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临江市人民法院温馨提示,当亲属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应当保持理智,不可轻信他人虚假陈述,各办案机关在办理案件时,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会及时依法依程序做出相应变更,无须所谓的“人情”,更不需要金钱交易。
编辑:张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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