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为企业办实事
栏目:媒体关注日期:2022-05-06作者:阅读:2493
导读: 【李金涛 李崇凯】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涉案当事人均为公司的执行案件,甲公司(化名)申请执行乙公司(化名)建设工程纠纷一案,涉案标的一百万余元,案件以物抵债执行完毕。2013年,甲公...
【李金涛 李崇凯】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涉案当事人均为公司的执行案件,甲公司(化名)申请执行乙公司(化名)建设工程纠纷一案,涉案标的一百万余元,案件以物抵债执行完毕。
2013年,甲公司承包乙公司某建设项目,2018年12月决算,虽未验收,但已投入使用。2020年,因乙公司未支付工程款,甲公司诉至临江市人民法院,最后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工程款以及质保金。乙公司提起上诉,结果维持原判。
2022年1月,甲公司申请执行。经过网查,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足额存款。因被执行人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法官对被执行名下房产仔细调查,甄别哪些房屋系被执行人所有,以便用于执行。同时,与甲公司进行沟通了解,询问其是否可以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经过反复调查、沟通,双方当事人同意达成和解,最终乙公司同意以其名下六处房产抵债并履行完毕。
临江市人民法院在处理涉民营企业纠纷案件时,谨慎用法,保障司法审判执行高效率,同时也注重保护民营企业良好发展。注重依法、及时采取措施,帮助债权企业挽回经济损失,遵循平等保护原则,努力做到快立、快执,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编辑:张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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