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林区两级法院依托府院联动化解土地纠纷
栏目:媒体关注日期:2023-06-20作者:阅读:4844
为进一步落实“三抓”活动要求,开展好诉源治理工作,延伸府院联动合作职能,实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的目标,充分发挥中院带好头立标杆做示范的以上率下作用,近日,吉林省长春林区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封硕同志与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干警走进白石山镇育青村在田间地头现场协调化解一起亲兄弟间产生了六年的土地纠纷矛盾。
老苗头有一块宅基地,分家时将土地一分为二分给苗老大和苗老二兄弟二人,但是近六年,苗老大在两家宅基地中间边界处修建起一个苞米楼,且逐年扩建,侵占了苗老二家的两垄土地,苗老二找到育青村村委想要协商解决,但多年协调未果。2022年,苗老大再次翻修苞米楼,且在2023年计划将苞米楼向北扩建,此举严重影响了苗老二家种植烟叶的采光以及排水,苗老二无奈向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求助,希望法官帮忙调解。
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接到求助后发现,辖区白石山镇此类案件较多,此次土地纠纷具有典型性,并将此情况向长林中院民事审判庭汇报,作为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包保领导,封硕庭长高度重视,带领中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书记员与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干警联合白石山镇政法委委员、土地所所长一同下乡,走进育青村实地勘测争议土地。
经过实地勘察以及谈话了解,发现苗老大所建苞米楼确实侵占了苗老二的两垄土地,且对苗老二家烟叶收成会产生一定影响,但侵占的面积不大,双方产生多年矛盾全因在沟通时态度不好而互相置气。法官们考虑到两人为亲兄弟,且双方争议土地面积较小,给出多个问题解决方案,同时向兄弟二人普及土地争议纠纷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最终在法院、政法委、土地所的共同努力下,兄弟二人决定各退一步,苗老大现有苞米楼维持原状,但继续扩建苞米楼时要在宅基地相邻边界处让出一垄地的距离,保证苗老二家的采光和排水,双方达成和解,并在府院同志的共同见证下现场签订和解协议。兄弟二人让出的不仅是一垄地,更是多年的兄弟情。
此次案件的顺利化解体现出府院协作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题的政策优势,也彰显了长春林区两级法院勠力同心、司法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今后,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在中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扎实开展诉源治理相关工作,依托府院联动平台,为和谐林区、美丽乡村建设贡献法院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