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可怜人”先拿到钱“过日子”

栏目:媒体关注日期:2023-10-07作者:阅读:4493

导读: ——以司法救助破解执行“不能” 让司法更有温度正义之声网讯【吴青松】“简直是太感谢了,我家里就等这笔钱生活呢。”领取到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人向临江市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十分感激的说道。几年前,被执...

 ——以司法救助破解执行“不能” 让司法更有温度

正义之声网讯【吴青松】“简直是太感谢了,我家里就等这笔钱生活呢。”领取到司法救助金的申请人向临江市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十分感激的说道。

几年前,被执行人王某承包了一处焊接工程,雇佣申请人刘某从事天然气管道焊接工作,却始终拖欠劳务费。临江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了被告支付原告劳务费及利息的民事判决书。然而,被执行人对申请人一直不理不睬,甚至“玩”起了“人间蒸发”。

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后,临江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车辆等动产,涉银行账户、网络账户的存款,保险、有价证券等金融财产进行了数次查询。但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并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临江市人民法院遂认定被执行人暂不具备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能力,故做出了执行裁定书,案件进入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由于申请人家里十分困难,全家人指望着这笔钱生活,故而向临江市人民法院提交了司法救助申请。

对于申请人的请求,执行法官十分重视,多次进行了走访调查,对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详尽了解。执行法官了解到,申请人是家中的劳动力,从事白土矿粉集作业多年,肺部积劳成疾,由于身体状况不好,就业困难重重,其只能依托自己的一些“小手艺”四处奔波打零工,勉强度日。赡养老人的费用、日常生活的开支都是对于这个“家庭支柱”的一次次考验,更是对整个家庭能否维系生存的一次次考验。然而,此次焊接工作的劳务费一再拖欠,使得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于是,申请人在了解到有司法救助这一渠道后,便想“试一试”。

在执行法官提交了相关材料后,经过临江市人民法院原案件承办部门的初次审核、合议庭认定,且经救助委员会讨论决定,该申请人的情况符合《更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人民法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试行)》《吉林省司法救助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相关要求,因此决定给予其司法救助金。

“执行工作不仅仅是一项冷冰冰的工作,他是有温度的,知道人民所思所想才能令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案件,正义来到的同时,人民群众的内心也一定是暖暖的。”承办的执行法官在案件圆满办结后感慨地说道。

司法救助是一项司法制度,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其可以让“可怜人”先拿到钱“过日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温暖和关怀。临江市人民法院也将在不断优化审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和力量,多渠道、多方式地为人民群众切实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编辑:魏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