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温情执法 被执行人主动还款修复信用

栏目:媒体关注日期:2023-10-13作者:阅读:5952

导读: (本网通讯员:黄岩)“真的非常感谢法官,时隔这么多年仍然坚持帮我把欠款要回来了,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在电话里一直向法官道谢,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

(本网通讯员:黄 岩)“真的非常感谢法官,时隔这么多年仍然坚持帮我把欠款要回来了,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在电话里一直向法官道谢,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是老同学,2018年10月王某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在李某处借款10万元,李某出于对老同学的感情和信任,将钱款借给了王某,并约定了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催收未果,双方关系也因此事闹翻。迫于生活经济压力,李某将王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以投资失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绝偿还,直至还款期限届满仍未还款,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时间联系到被执行人王某并依法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王某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通过线上网络查控与线下传统查控,发现王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要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做到执法有温度,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王某沟通调解,从法、理、情多个角度耐心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告知拒不还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经了解,王某因投资失败,现在无固定收入,之前因不懂法律,曾抱有侥幸心理想逃脱还款。考虑到王某的实际困难,执法法官一方面耐心地向其分析利害关系,安慰王某坚定信心,努力克服困难,另一方面做申请人李某的思想工作,争取李某的理解和体谅。最终被执行人王某体会到了执行法官的良苦用心,答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积极修复信用。双方达成协议,每个月还款3000元直至全部还清。时隔三年之久,王某遵守承诺,将欠款10万元全部偿还,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的关系也和好如初。

    长白县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贯彻“能动司法”、主动作为、能动执行,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加强执源治理,在执行办案全过程大力倡导宣传诚信,积极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兼顾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善意执行”理念下执行工作解民忧、保民生、促和谐的司法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