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法院成功调解10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栏目:媒体关注日期:2024-06-28作者:阅读:3834
诉源治理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人民法院参与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措施。一直以来,前郭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整合人民调解等多种解纷资源,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近日,前郭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力量,成功调解撤诉10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一步推动了物业服务纠纷源头治理,规范了物业服务活动,保障了物业服务企业良性发展。
2019年底,甲物业公司与乙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甲物业公司为乙小区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服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区里有十户居民因为噪音扰民、垃圾不及时清理、下水管道铺设不合理等诸多问题对甲物业公司的相关服务并不满意,认为自己不应该支付相对较高的物业费,双方因此就物业费、二次加压费、电梯维护费等相关费用产生纠纷,后甲物业公司将该小区未交纳物业费的10户业主诉至前郭县人民法院。
对因拖欠物业费引发的纠纷,前郭县人民调解中心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多次致电该小区10户业主,实地核实相关情况,倾听了解业主想法,收集并汇总业主对物业公司提出的一系列问题,及时反馈给物业公司。此外,积极做引导物业公司及时更新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同时让业主充分了解物业管理工作及业主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形成物业公司与业主的良性互动。
“物业公司要充分尊重业主的意见、同时业主也要支持物业公司的服务,双方要相互理解、相互包容、相互支持,才能共同创造出美好的人居环境。”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解下,甲物业公司与乙小区业主都有所触动。最终,乙小区的10名业主及时交清了物业费,甲物业公司撤回起诉。
这10起案件的成功化解,不仅解决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深层矛盾,也对剩余未缴费业主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果,有效缓解了法院审判、执行环节的压力,节约了诉讼资源,对维护社会公平与社会稳定具有显著成效。
诉源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工程。下一步,前郭法院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努力构建更加完善、更加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升诉源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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