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被执行人频繁试探底线 法院强势出手捍卫法律尊严

栏目:现在开庭日期:2023-06-14作者:阅读:2360

导读: 本网讯(永吉法院蔡壮 刘芮廷)“法官,我先还一点,这不就算配合还款了,是不是就不用拘我了?”“是否采取拘留措施法律是有规定的,不是你说了算的,也不是我说了算的……”。这是被执行人刘某与永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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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永吉法院蔡壮 刘芮廷)“法官,我先还一点,这不就算配合还款了,是不是就不用拘我了?”“是否采取拘留措施法律是有规定的,不是你说了算的,也不是我说了算的……”。这是被执行人刘某与永吉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毛巍的对话。

被执行人刘某从事运输业务,2021年12月使用长春市某物流公司的三台车辆运送货物至广州,产生费用3.5万元,截止双方约定的还款日期时刘某仍欠物流公司运输费3万元。物流公司多次催讨无果后将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刘某于2022年12月前一次性给付全部欠款,但到期后刘某仍不履行,物流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法官毛巍受理此案件后,时间联系刘某,但是刘某并不配合。毛巍随即对刘某名下的财产线索进行网上查控及线下查询,然而并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刘某对法院下达的的报告财产令也置之不理。毛巍多次联系刘某,但刘某不是拒接电话就是含糊其辞,百般推脱不肯还钱。法官多番努力无果,于是经申请人申请,法官履行合议程序后决定对刘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毛巍迅速带着执行干警前往刘某家中,看到“找上门”的执行法官,刘某一方面故作镇定,一方面依然谎话连篇。毛巍询问刘某是否独自在家时,刘某谎称是独自在家,但是当法官告知刘某,如果不立即偿还欠款,法院将采取拘留措施时,突然屋内又冲出一名女性,对执行工作进行阻拦,要求再次查看执行干警证件并质疑证件的真实性。经询问得知,这名女性系刘某前妻,两人已经离婚多年,现在住的房子,开的车都在前妻的名下。

凭借着多年的执行工作经验,毛巍意识到刘某可能通过离婚的形式转移财产来逃避执行,便要求刘某出示离婚证查看日期,发现两人的离婚日期确实是在诉讼之前,不存在离婚转移财产的情况。于是毛巍对刘某前妻释法明理,告知其案外人如果继续阻拦执行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刘某前妻这才作罢。而刘某还继续“嘴硬”:“我没说不还钱,只不过我现在没有,我都在网上查了,我也有律师朋友,我都打听过,我可以先在别人那借点,先还上点,那就算履行还款义务了,你们就不能拘我了。”面对这样的无理说辞,执行干警二话没说,直接将刘某带上警车返回法院。

在法院调解室,毛巍将执行经过告知了申请人,并询问是否能接受调解。物流公司负责人对刘某这种态度相当气愤,并对法官说:“我之前联系刘某他也是这态度,耍赖皮,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这人没法相信了!我不接受调解。”此时刘某还没有意识到事情严重性,于是毛巍对刘某正式下达拘留决定,并告知刘某的权利与义务,随后执行干警立即带刘某前往公安机关进行个人信息录入。此时刘某终于不再沉浸在自己“打听”到的法律知识里,开始意识到法院这是要“动真格”,便立即向法官表态自己马上联系亲友筹钱,请法官再给自己一些时间。经法官同意后,刘某四处打电话筹措资金,终于在一朋友处借到了三万元现金,当场给付申请人,至此本案顺利执结。

法官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百一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官奉劝失信被执行人要及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不要企图逃避义务或试探法律底线,否则迎来的一定是强势出击。

编辑:正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