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法院举行“家少调解员”聘任仪式
栏目:现在开庭日期:2023-08-01作者:阅读:5995
导读: 正风网媒 蛟河法院【朱家渔 张晋】为进一步深化“法院+妇联”调解新模式,将法院的“刚”性审判与妇联的“柔”性调解有机结合,拓宽婚姻家庭纠纷与未成年人案件调解方法和途径,合力做好“家少融合”文...

正风网媒 蛟河法院【朱家渔 张晋】为进一步深化“法院+妇联”调解新模式,将法院的“刚”性审判与妇联的“柔”性调解有机结合,拓宽婚姻家庭纠纷与未成年人案件调解方法和途径,合力做好“家少融合”文章,积极推进家少纠纷多元化解,7月31日上午9时,蛟河市人民法院联合蛟河市妇女联合会举行了“家少调解员”聘任仪式。蛟河法院副院长徐亮、专职委员张萍,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宝莲、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曹国华,妇女联合会主席李莉出席会议,河北街道妇联人员参加仪式。
会上,宣读了《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共建家少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方案》,双方签订了《涉妇涉少纠纷联合化解共建协议书》,聘请了10名具备一定法律知识,且熟悉基层情况、公道正派、善作群众工作的街道工作者,签署了承诺书,并为她们颁发了聘书。
随后,双方就家少诉前解纷工作、家少审判改革、司法护少职能等工作开展座谈。

市妇联表示,近年来蛟河法院在家事审判工作方面有效促进了和谐家庭、和谐社会的建设,为维护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更大限度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市法院表示,聘请的10名家少调解员,主要负责涉妇涉少纠纷诉调对接以及调解工作,各调解员每月到家事调解中心值班。希望通过发挥法院、妇联组织的联动作用,搭建双方当事人理性沟通的桥梁,并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生活经验及熟悉当地风俗的优势,协助配合法院化解家少纠纷,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座谈会后,与会领导、调解员们参观了蛟河法院新建成的第十审判庭与家少调解中心,详细了解了审判庭、调解室、观察室、心理疏导室等功能区,对法院打造的温馨沟通环境纷纷称赞。



社会是由一个个小家组成,小家的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市法院与市妇联的深入合作,共建家少纠纷解决机制,拓宽了婚姻家庭纠纷与未成年人案件调解的新途径,创建了家庭和谐、未成年人健康、社会稳定新局面。
编辑:李海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