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 六旬老人洗浴摔伤 法院公正划分责任

栏目:现在开庭日期:2023-08-25作者:阅读:5607

导读: 正义之声网讯(谢玮松 邢楠楠)六旬老人到某浴场洗澡时不慎摔倒受伤,与浴场私下协商无望,各项费用究竟谁来承担?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2022年11月,年逾...

正义之声网讯(谢玮松 邢楠楠)六旬老人到某浴场洗澡时不慎摔倒受伤,与浴场私下协商无望,各项费用究竟谁来承担?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2022年11月,年逾花甲的王某同亲友一同到某浴场洗澡。洗浴时王某在洗浴间不慎摔伤,浴场工作人员立即拨打 120将王某送至医院救治。经诊断王某胸椎骨折,进行脊柱钉棒系统内固定术、植骨术手术治疗,住院16天,各项费用共计203249.16元。王某与浴场私下协商无果,遂将浴场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齐菲接到案件后,经开庭审理查明:一方面浴场经营者未对经营中的危险进行说明和警示,也未说明和标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王某当时摔倒的洗浴隔间内地砖非防滑砖,相邻隔间为防滑砖,淋浴间内无小心地滑标识、无防滑垫。浴场未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王某为年逾60岁的老人,应当尽到谨慎的自身安全注意义务,同时陪同家属也应尽到照顾义务。综上法庭酌定王某自行承担70%的责任,浴场对王某合理损失承担30%赔偿责任,最终判定浴场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合计60764.9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