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法庭调解促团圆

栏目:现在开庭日期:2025-07-29作者:阅读:7885

导读: 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闫锋)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西阳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李某诉请与被告张某解除婚姻关系,并主张女儿的抚养权。 案件中,李某称其已带女儿回娘家居住满一年,认为...

c1ffe2ef8050be32dbbfab8740ce712f_b2c9d03d8043a5a25d1b184601be2bac.jpg

正义之声网讯  (永吉法院  闫锋)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西阳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李某诉请与被告张某解除婚姻关系,并主张女儿的抚养权。

      案件中,李某称其已带女儿回娘家居住满一年,认为与张某的感情已彻底破裂,故提出离婚。承办法官阅卷后发现,卷宗中并无双方感情破裂的实质性证据。在与张某沟通时,张某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且认为双方感情尚未到破裂程度。因双方就离婚事宜争议较大,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中,张某态度出现转变,表示若李某坚持离婚,其可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坚决要求女儿的抚养权。他提出,自己有稳定的抚养能力,且住所紧邻学校,更利于孩子的学习与生活。鉴于双方均强烈主张抚养权,且孩子已年满10周岁,依照法律规定,需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

      随后,在西阳法庭的庭院中,法官单独向孩子小张了解想法:“知道爸爸妈妈要离婚吗?如果真的分开,愿意跟谁一起生活?”孩子听闻后当即问道:“爸爸妈妈一定要离婚吗?能不能不分开?我不想你们离婚。”话音未落,便泣不成声。见孩子情绪激动,法官先是耐心安抚开导,随后又向双方当事人及家属详细释法明理,从亲情维系、子女成长等角度进行劝说。经过一番推心置腹的沟通,李某与张某最终达成共识,决定共同珍惜家庭,携手带孩子回家。

      此次调解不仅化解了一场家庭矛盾,更守护了孩子眼中的完整家庭,彰显了基层法庭在处理家事案件中兼顾法理与情理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