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法院:守护成长,关注未成年人生命安全
栏目:媒体关注日期:2023-09-22作者:阅读:2769
导读: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谢玮松蔡 壮)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妥善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民事案件,经过办案法官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杨某为未成年的学生,于2...

正义之声网讯(永吉法院 谢玮松 蔡 壮)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妥善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民事案件,经过办案法官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杨某为未成年的学生,于2022年9月29日驾驶自家逾期未检验的两轮摩托车带着同学刘某在永吉县黄瑜乡街里行驶至黄榆乡会源德村四社时与董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造成刘某在事故中受伤。经永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董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刘某无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杨某为未成年人,其父母未尽到监护责任,杨某承担的赔偿金额应由其父母承担。为此刘某诉至法院要求杨某、董某两名被告给付赔偿金共计33000元。
民事审判庭魏永波法官受理案件后,多次前往黄榆乡实地走访,经了解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状况,获知杨某父母有三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除了一点土地收入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结合杨某家里的经济状况,魏永波组织各方调解并建议秋收卖粮后再给付赔偿金,最终促成各方达成共识:2024年1月31日前杨某一次性给付25000元,董某一次性给付8000元。
在本次案件办理中法官从法延伸到了情,情中又渗透着法,用人性化的办案方式令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也使被告的生活困难得到了缓解。
魏永波法官不仅对案件进行调解,还对两名未成年人及家长进行了普法教育,教育家长要正确引导子女,从小做学法守法公民,让孩子对自己的未来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做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案的普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