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纠纷法官高效调解

栏目:现在开庭日期:2023-09-05作者:阅读:2459

导读: 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互谅并当庭履行赔偿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事故发生在2023年6月1日,原告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黄育公路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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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吉林省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互谅并当庭履行赔偿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事故发生在2023年6月1日,原告驾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在黄育公路某路段掉头时,与被告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使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后,原告负主要责任,被告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但仍就事故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原告一纸诉状将被告告上法庭,要求原告赔偿各项损失一万余元。

     承办法官翻阅卷宗后立即与原、被告取得联系,了解事情的经过,发现双方的矛盾焦点在于误工费的赔偿问题,于是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诉前调解,争取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双方当事人一见面便互不相让,僵持不下,承办法官见状,安抚好原、被告的情绪后,立即展开背对背的调解方式,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倾听诉求,情法并用,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庭通过微信转账履行完毕,该起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