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法院:一纸诉状里的婚姻裂痕与司法温度
栏目:案件播报日期:2026-03-26作者:崔苍竹阅读:6656

当春日的风拂过长岭县巨宝山镇,王某攥着那张薄薄的民事起诉状,指尖的温度却抵不过心底的寒凉。
想起前几天她翻着丈夫的手机,想看看今年的卖粮钱到账了没,却在微信账单里,翻出了一串刺眼的数字:520、521、1314、5210……这些带着特殊寓意的转账,一笔笔流向一个叫“徐某”的女人,时间从2020年一直延续到现在……
26年的婚姻,她和丈夫李某在这片黑土地上,从春种到秋收,把日子过成了旁人眼里的安稳。她以为的“我们”,原来早有裂痕。
2026年3月,王某走进了长岭县人民法院巨宝山人民法庭的大门。她把那叠带着体温的证据,连同写好的民事起诉状,轻轻放在立案窗口,“请求确认第三人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被告徐某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请求判令被告返还140000元及利息……”每一个字,都像一颗钉子,钉在她破碎的婚姻上,也钉在她对公平的期盼里。
承办法官苗建秋选择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着最柔软的解纷路径。
调解室的窗对着法院的院子,阳光斜斜地照进来,落在王某布满血丝的眼睛上。
苗建秋将该案的前因后果、调解利弊逐一分析,消除当事人抵触情绪后,指着那些特殊寓意的转账记录,对李某说:“你是丈夫,是父亲,这些钱是你和妻子一起挣的,没经过她同意就送给别人,对你的妻子、孩子公平吗?”
又转向徐某:“你明知道他有家庭,还收这些钱,这是在破坏别人的婚姻,法律不保护这种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
苗建秋循循善诱、耐心释法,用质朴语言讲清法条、讲明情理、讲透责任,这番入情入理的话,触动了被告的内心,让三方懂法律、明事理、知敬畏。
李某低着头半天说不出话,徐某也臊红了脸,那些带着暧昧意味的转账,在法律面前,成了无可辩驳的证据。
徐某开了口:“那些钱都花了,我手里也没什么钱了,我愿意力所能及地还,我真的知道错了。”王某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不是委屈,是释然。
最终被告徐某和原告王某达成调解协议,当庭返还60000元,剩余80000元从2026年4月起,每月25日前还3000元,直到还清。
当婚姻的忠诚被践踏,财产权益受损时,无过错方应当勇于通过法律手段,索回被赠与第三者的财物,维护自身权益。
